—— 市教育局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这是新时代发展民办教育的明确要求,对于激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的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把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市民办教育蓬勃发展。由于特殊的城市人口结构,东莞民办教育规模大、占比高。可以说,东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系于一半。东莞市教育局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认真检视问题,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检视问题,找准民办教育发展差距
当前,东莞民办教育的学校数、在校生数均已大幅超过公办。截止2018-2019学年初,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学校有1217所,占全市学校总数的71%;在校生99.9万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64.4%;民办学校教职工8.3万人,占比达到64%。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期盼,东莞民办教育发展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
一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不平衡。全市270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中,有约90%的为收费较低、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中低收费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与高收费学校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升。在教师配置方面,全市民办中小学专任教师配置均未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在教师结构方面,大部分中低收费民办学校教师的学历、职称层次均远低于公办学校,且由于薪酬待遇相对较低,存在招教师难、教师流动性高等困难。
三是民办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落实教育法规制度存在一定差距。一些民办学校资产财务管理不够清晰、安全制度不够落实,存在一定的办学风险。部分民办学校举办者与管理者职权不清,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影响办学水平提升。
二、明确举措,全面提升民办教育质量
东莞市教育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理念,对照问题差距,明确工作举措,将提升民办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作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
(一)通过委托管理带动学校发展。出台《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第一轮遴选10所办学水平高、示范效应强的公办学校,每年每所下拨资金80万元,分别以一对一托管的方式,对受托管民办学校进行全方位改造提升,每所公办学校派出3名工作人员(副校长1名、中层干部1名、骨干教师1名)常驻受托学校,探索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的新路子。
(二)通过结对帮扶促进学校提升。出台《东莞市第二期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在“十三五”期间每年组织64对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每所公办学校每年的帮扶资金为10万元,并开展送课(讲座)到校、双师教学等教学教研指导活动,帮助民办学校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三)通过遴选培养增强管理力量。出台《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遴选与培养实施方案》,按照每人每年 1 万元的标准安排经费,培养330名骨干教师、70名骨干校长,进一步壮大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骨干教师和校长队伍,带动更多教师校长提升专业水平。
(四)通过培训、补助加强师资建设。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全体专任教师实施每人每年60个学时的免费远程培训。实施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对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给予补助,并要求领取学历提升补助的教师履行服务五年承诺。出台《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括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的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发放从教津贴。
(五)通过信息化手段共享教学资源。出台《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操作规程》,改善民办学校信息化条件。由市财政安排1.05亿元,在“十三五” 期间共对175所民办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予以奖励。实施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项目,面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建设教学资源库。确定慕课试点学校和试点镇街,将优质教学资源推送给民办学校共享使用,帮助民办学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勇担使命,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提升民办教育质量,为所有在莞适龄儿童提供充足的教育资源,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理念的使命担当。
在东莞全力落实“1 1 6”工作思路,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背景下,市委市政府于9月6日召开了全市教育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明确提出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的任务目标。市委提出,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壮大,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在盘活和稳定办学场所、创新政府补助机制等方面,分类制定具体扶持措施。
针对当前在现行法规政策框架下比较难以突破和松绑的民办学校招生、收费、建设标准等问题,东莞市教育局下来将努力申报省级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争取从顶层设计实现突破,在制度层面进行调整,更好促进公民办教育协同发展。同时,加快修订《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探索细化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过渡办法、现有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的补偿或奖励办法,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所收费用三方托管制度、民办学校信用约束管理制度和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平台等,以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