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对在2022年9月1日前经我局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过各学校、幼儿园自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检查和我局复核评定,现将2022年度检查结果进行通告(详见附件)。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