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2023年3月教师招聘相关公告精神,经研究,现定于2023年4月在广州设点面向全国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111个,具体见附件1。
二、关于报考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位考生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1)网上报名。符合资格考生可于2023年4月3日—4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现场报考时间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中山大学考生可于2023年4月6日14:30—17:00到中山大学(南校园逸夫楼407、507),其余考生于2023年4月7日10:00—17:00携带所需纸质报名材料到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明德广场进行现场报考。
三、关于招聘安排
(一)2023年4月8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或者线下通知方式公布入围单位考核人员名单;
(二)2023年4月8—9日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举行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考试方式、计分办法与原公告一致,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2023年4月10—11日安排在广州市体检,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四、关于部分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基于中职学校招聘技能型人才实际,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报考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入职一年内(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其他要求按原公告执行,如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原公告链接(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3月赴南京、武汉和西安设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http://edu.dg.gov.cn/flfw/jsgl/content/post_3967431.html
本补充公告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