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教基〔2018〕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考函〔2019〕27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考试时间
所有参加东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3日-6月2日(各学校具体考试时间以实际编排为准)。
三、考点安排
原则上每个镇街根据考生规模设置1-3个考点供本镇街考生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各考点要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公布的标准、流程进行实验室设施、器材,考试系统、考点监控系统的建设和部署,并经市教育局中招办验收通过方可投入使用。
四、考试试题范围
2023年实验操作考试试题范围如下:
考试前,每名考生通过考试抽签软件从上述试题中随机抽取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的一个实验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试过程中采用专门考试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和全程摄像,每个实验考试时间均为12分钟,考试所得成绩即为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的总成绩。
2023年各考试试题所涉及实验的具体规范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3,规范操作视频详见附件4,仪器设备规格清单详见附件5-6。
五、考试计分方式
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1分,考试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评分,考生考试实际得分直接计入考生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考试采用等级赋分方式,分为a、b、c、d、e、f、g、h 8个等级,各等级具体赋分设置如下:
六、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上肢残疾、色盲、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考生可申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具体需提供证明材料为:
1. 上肢残疾需出具法定残疾证书。
2. 色盲、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需出具三甲及以上医院医学证明。
(二)缓考。因健康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经市中招办批准可延缓参加考试,缓考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中考结束后,缓考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8),并附上相关医务(残疾)证明,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
符合免考条件考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照考生实际得到的理化生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总分与理化生三科考试笔试满分成绩的比例乘以21分,并“四舍五入”取整进行折算(即:免考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21×考生理化生三科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总分与理化生三科考试笔试满分总成绩的比例),若折算后成绩高于g等级(15分)的,按照实际“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折算成绩计算,低于g等级的,直接按照g等级计算。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初中实验教学考试工作。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考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初中阶段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重视理化生实验教学工作,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强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配备,开齐开足课程标准要求必做的实验,确保实验教学有序开展。各学校要建立理化生实验室开放制度,定期开放实验室,供学生日常练习。
由于部分生物实验需使用到数码电子显微镜,各园区、镇(街)务必建立对辖区各民办初中学校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辖区内各学校根据在校学生人数,配备一定数量的数码电子显微镜供本校学生练习使用,确保配齐实验操作考试相关设施、设备,保障实验操作教学、考试平稳、顺利!
(二)强化实验操作考试模拟演练。各园区、镇(街)要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及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考试流程要求,组织各考点提前做好实验操作考试系统调试,开展技术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培训,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要做好对本镇街各非考点学校实验操作考试模拟演练安排,建立考试系统联动使用机制,保障非考点学校考前基于本镇街考点实验操作考试系统至少开展3次以上考试模拟演练,确保非考点学校考生能够提前熟悉实验操作考试系统操作流程。
(四)强化安全意识,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要强化考试组织工作,督促各学校做好考试组织,做好学生实验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实验规则、规范实验操作;各考点要加强对实验室配电、易燃品以及有毒、有腐蚀药品的购置、存放和使用管理,制定防范预案,确保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要强化重大事情报告制度,确保一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各考点,各学校要强化考试组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范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市教育局中招办建立市、镇两级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考试工作的巡视检查,并将各学校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数码电子显微镜、各镇街是否建立考点及非考点学校理化生实验考试系统联动使用机制纳入巡视监督范围,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运转。
东莞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