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积分制入学“在本市纳税情况”
积分项目复核指引
为更好贯彻落实《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精神,做好积分制入学“在本市纳税情况”积分项目的复核工作,现制定如下操作指引:
一、积分项目内容
家长方近3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其中: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如:2022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本项目按不同年度不同积分规则计算积分,总分值上限不超过100分。家长方申请积分入学前,应完成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2019年1月1日起积分规则如下: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2.经营所得: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经营所得含“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3.投资在莞企业的投资者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由被投资东莞企业分配的利息、股息、红利而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4.其他类型个人所得税缴纳:缴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1分,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不积分。
二、统计口径
近3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内累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其中: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2022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审核流程
目前税务部门与市教育局实现了系统对接,实现系统自动反馈申请人的纳税情况,积分系统根据税务部门统计的税额及对应的分值自动完成评分。如果家长方选择不授权市教育局查询纳税数据,需要家长方本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并提交给市教育局,进行人工审核。
四、复核流程
如家长方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在积分系统或携带以下材料到申请地的税务部门申请复核:
1.2019-2021年的经营所得,提供积分方的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网上申请复核只需上传上述资料的原件图片资料)
2.除第1点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项目,提供积分方的身份证原件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网上申请复核只需上传上述资料的原件图片资料)
3.《东莞市积分制入学积分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
附件1
2022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阶段 |
时间 |
工作安排 |
网上报名 |
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
登录招生平台,按栏目要求录入积分制入学有关申请信息,上传证件照片。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
初审结果公布 |
2022年6月1日 |
1. 2022年6月1日公布,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2.“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积分分数进行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积分复核 |
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2:00; |
积分资格审核不通过、对资格审核结果或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复核。
其中: (1)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
(2)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 |
志愿填报 |
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 |
1.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 2.学生家长“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
积分公示 |
2022年6月16日—22日 |
各教育部门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 |
志愿修改 |
2022年6月20日10:00—21日17:30 |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2年6月20日10:00—2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
学位安排 |
2022年7月6日 |
各教育部门公布积分入学录取结果 |
附件2:税务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
序号 |
单位名称 |
咨询电话(对外公布) |
分局地址 |
1 |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22898107 |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1号市民中心 |
2 |
中堂税务分局 |
88118900 |
中堂镇北王西路三号 |
3 |
望牛墩税务分局 |
81310125 |
东莞市望牛墩镇宝华路6号 |
4 |
麻涌税务分局 |
81903897 |
东莞市麻涌镇麻涌大道186号 |
5 |
高埗税务分局 |
82660818 |
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西路9号高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6 |
石碣税务分局 |
86300533 |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政务服务大厅d区 |
7 |
道滘税务分局 |
88336685 |
东莞市道滘镇桥东大街14号 |
8 |
洪梅税务分局 |
88848655 |
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25号 |
9 |
厚街税务分局 |
83296839 |
分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东6号 政务中心税务专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竹园路68号 |
10 |
沙田税务分局 |
88660308 |
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106号 |
11 |
长安税务分局 |
82716102、82716131 |
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南路295号 |
12 |
寮步税务分局 |
83296017 |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
13 |
大岭山税务分局 |
85788271 |
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102号 |
14 |
大朗税务分局 |
81069831 |
东莞市大朗镇怡安路106号 |
15 |
黄江税务分局 |
83668320 |
东莞市黄江镇黄江大道172号 |
16 |
樟木头税务分局 |
82932330 |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7号 |
17 |
清溪税务分局 |
87732203 |
东莞市清溪镇鹿城西路2号 |
18 |
塘厦税务分局 |
82008396 |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南15号 |
19 |
凤岗税务分局 |
87759769 |
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2号 |
20 |
谢岗税务分局 |
86002209 |
东莞市谢岗镇振兴大道748号 |
21 |
常平税务分局 |
82202368 |
东莞市常平镇常平大道9号 |
22 |
桥头税务分局 |
83341252 |
桥头镇桥光大道行政办事中心3b |
23 |
横沥税务分局 |
83371371 |
东莞市横沥镇中山中路8号 |
24 |
东坑税务分局 |
83698982/83385766 |
东莞市东坑镇骏发三路41号 |
25 |
企石税务分局 |
86661229 |
企石镇振兴路126号 |
26 |
石排税务分局 |
86559222-6138 |
东莞市石排镇公园南路二号 |
27 |
茶山税务分局 |
86412413 |
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a栋5号厅 |
28 |
南城税务分局 |
22812562 |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北路8号 |
29 |
万江税务分局 |
26997272 |
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行政办事中心2号楼一层 |
30 |
东城税务分局 |
22326081 |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55号 |
31 |
莞城税务分局 |
22317038、22317123 |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二楼税务社保区 |
32 |
石龙税务分局 |
81329830 |
东莞市石龙镇西湖中路260号 |
33 |
虎门税务分局 |
858111312 |
虎门镇行政内环路15号 |
附件3:
东莞市积分制入学积分复核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姓名 |
|
申请人编号 |
|
积分方姓名 |
|
积分方身份证号码 |
|
申请镇街 |
|
尊龙人生就是博的联系方式 |
|
具体情况
(由申请人自述,可另纸) |
申请人(积分方)签名(指模):
年月日 |
部门处理意见 |
部门意见
|
经办人员签名:
(公章)
年月日 |
备注:1.该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部门拍照上传系统存档。
2.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和积分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以及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复核)。
相关稿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