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实施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我局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以及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订了《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于2023年4月17日截止,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2.通过信函邮寄至: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邮编:523125。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函信封注明“民办学位补贴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实施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doc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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