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本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教育局对《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0日,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dgxwjypxjgk@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7号楼502(邮编:523007),收件人: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信封上请注明“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反馈意见”。
附件: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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