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至4月22日,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jjxk@dg.gov.cn,邮件标题注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指引的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7号楼202(邮编:523007),收件人:东莞市教育局基信科,信封上请注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指引的反馈意见”。
附件:
市教育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指引.docx
相关文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