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对教育救助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于2017年8月联合下发了《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该方案有效期三年,将于2020年8月到期。为延顺我市助学政策,保障我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我局修订草拟了《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至6月7日,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529944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的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7号楼805(邮编:523007),收件人:市教育局后勤服务管理科,信封上请注明“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的反馈意见”。
附件: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