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教育管理体制“管、办、评”改革的要求,规范中小学校管理工作,提高中小学校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起草了《东莞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至4月30日,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23126132@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东莞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7号楼604(邮编:523007),收件人:市教育局法规科,信封上请注明“东莞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
附件: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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