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12月中旬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尊龙人生就是博主页《2019年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须知》(详见附件1),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12月17日-22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2.现场初审:
时间:12月 20 日—21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东莞开放大学(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
二、毕业登记步骤
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 →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基本信息维护→毕业管理→毕业申请→初审地点(东莞市区1900)→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现场提交资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详见附件2),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提出毕业申请时,在新旧专业名称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建议该类考生尽量使用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三)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不按要求填写及盖章的,毕业材料不予受理。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做任何更改。
(四)提交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核验后即退还)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从2019年开始,考生办理行政管理(原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手续,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成绩单;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特殊情况除外,详见正文)。
(五)特殊专业要求一览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原专业代码 | 原专业名称 | 办理毕业时需另外提供的材料。 |
1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科) | a080301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科) | 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
2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 | a080602 |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 | 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
3 | 590106 | 食品营养与卫生 (专科) | a081310 | 营养、食品与健康) (专科) | 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 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4 | 090401 | 动物医学 | b090403 | 畜牧兽医 (独立本科段) | 取得畜牧师、兽医师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从事畜牧兽医工作5 年(含)以上的非畜牧兽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3、204两门课程;办理时需提供职称证书和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5 | 100701 | 药学(本科) | b100805 | 药学 (独立本科段) |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
(六)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七)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0年5月中旬,届时请考生在东莞教育局网分类服务中考试信息栏目(http://www.dgedu.gov.cn/),查阅毕业证书发放安排。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代领委托书(考生须签名)。领毕业证地点:东莞市自考办(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联系电话:2312608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我办只代保管半年,逾期后果自负。
(八)申办完成后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附件3)。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